关于评定2020级研究生课程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4 浏览次数:807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贯彻沪教委规2020[2]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根据《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管理规定》,按照研究生管理工作安排,现进行研究生课程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参评范围
我院2020级全日制非定向中国籍在籍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课程成绩符合学校和学院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在评选前一年有违规违纪行为者;
2.未完成培养计划中必修课程学分者;
3.必修课程有补考者;
4.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道德者;
5.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6.本学年度逾期不注册者。
三、名额比例分配
等级 | 硕士 |
一等奖 | 20% |
二等奖 | 30% |
三等奖 | 40% |
四、时间安排
6月4日前:学院完成评选报送。
6月18日前:学院完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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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