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发布日期:2021-09-16      浏览次数:703

   

根据《关于报送2021年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的通知》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2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为规范、有序地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特制定太阳成集团tyc122cc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与管理机构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太阳成集团tyc122cc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由学院指定专人负责申请材料的收集、统计及审核等工作。

三、评选操作方法

(一)申请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乐于奉献,积极服务社会;

4)综合表现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5)学习成绩优异,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包括SCI/EI期刊论文、CCF推荐的国际期刊/会议论文、发明专利、全国性比赛获奖等)。科研成绩重点考虑有创新度的科研成果,按照规则进行打分。本年度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研究生入学起至20219 24日。

(6) 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者、违反学业诚信守则者、课程考试(考查)有不合格而补考者、休学或保留学籍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申请人926日中午1200按规定在系统完成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至计电A206,由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及内容审查。

1)申请者须满足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2)成果的有效性。申请材料中的各类成果须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①申请人成果须为在读期间获得,成果须明确归属上海电力大学所有

对于论文和专利成果,申请人须是成果第一完成人,或导师是第一完成人、申请人是第二完成人

3)申请人须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学院接收材料截止至2021924

(三)申请人初选

研究生应如实、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提供支撑材料,一经查实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审委员会评选

评审委员会对初选出的申请人材料进行详细审阅,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票数多少从高到低确定太阳成集团tyc122cc候选名单。

(五)评选结果公示及上报

评审委员会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学院将候选名单、申请人材料及学院评审报告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评选并公示完成后,上报候选人需提交其余的材料纸质版。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所填科研成果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获得(曾获得研究生国奖奖学金者,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不得改变格式。签名地方、日期和意见地方,必须手写,其他地方不限。

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需要研究生本人导师或者学院副教授及以上本领域的专家填写(一式两份,其中至少含一份原件)

3、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按照统一的顺序放整齐,顺序:成绩(四六级成绩等)-论文-专利-获奖-其他支撑材料。所有支撑材料都需要扫描做成PDF格式,以姓名+学号命名,顺序同上。扫描可以使用扫描王APP制作,务必保证扫描证件清晰。原件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真实性,有效性。注:支撑材料需要跟汇总表填写内容一致。


以上表格参考研究生院通知链接附件 https://yjsc.shiep.edu.cn/61/f1/c953a22168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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