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阳成集团tyc122cc评选2018届上海电力学院及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9 浏览次数:693
一、评选对象
太阳成集团tyc122cc2018届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依据“2018届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依据“2018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具体评选办法可见附件,或参见研究生处网页http://ycareer.shiep.edu.cn/eweb/jygl/jygl.so?modcode=jygl_jygljygg&subsyscode=jygl&type=view&id=J6xbzDphTwhozwwZFcTaTi
三、评选说明
对研究生材料初审后上报研究生处进行复审。
1. 进度安排
(1)2018年3月30日前,研究生申报阶段,申报材料交高远老师处。
(2)2018年3月30日前,太阳成集团tyc122cc将本学院评选细则报研究生处备案, 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2018年4月9日前,太阳成集团tyc122cc初评,将初审结果公示并报研究生处。
(4)2018年4月30日前,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复审阶段。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复审为差额评审,复审结束后将入选名单进行公示,若公示期间对入选学生有异议并查实,按复审备选名单顺序递补。
(5)对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2. 研究生向太阳成集团tyc122cc提交的申报材料
(1)在“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优秀毕业生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后将《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下载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名后上交至学院。“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就业信息网”入口为研究生处网页“就业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校园网信息门户密码。
(2)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最多选取研究生期间最具有代表性的五项科研成果,含发表论文、专利、省级以上竞赛获奖等)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发表论文中,申请人需为第一作者,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申请人导师。所提交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截止至2018年3月30日。若提交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毕业前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3. 太阳成集团tyc122cc向研究生处提交的评审材料
(1)纸质材料:2018年4月9日前提交初审、盖章后的《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及佐证材料。
(2)电子材料:2018年4月9日前提交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公示名单,及《2018届毕业研究生申请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评选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
太阳成集团tyc122cc
2018年3月29日
点击下载 2018届上海电力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docx(16.2KB)
点击下载 2018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docx(16.6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