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处:关于补交2007-2008(2)重修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31 浏览次数:214
各位学生: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的重修收费工作已经结束,经查仍有少部分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现定于
4月2日(周三)9:30-16:00 再组织一次收费工作,地点:财务处。
望未交重修费的学生按时缴费,过期不交,将取消考试资格。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教务处选课与考务中心
2008-3-28
各位学生: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的重修收费工作已经结束,经查仍有少部分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现定于
4月2日(周三)9:30-16:00 再组织一次收费工作,地点:财务处。
望未交重修费的学生按时缴费,过期不交,将取消考试资格。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教务处选课与考务中心
2008-3-28